当前位置:三门峡市统计信息网 >统计分析

2024年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5-13 17:40
来源: 市统计局综合科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13561”工作布局,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力以赴拼经济、抓发展、强攻坚,全市经济运行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实现良好开局。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413.8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长2.4%,第二产业增长9.7%,第三产业增长5.1%。

农业生产形势良好

一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完成22.33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增长10.0%。春耕春播进展顺利,气候条件有利,小麦长势总体较好。蔬菜生产稳步发展,瓜果产量增幅较大。一季度,全市蔬菜及食用菌产量9.80万吨,同比增长2.1%,其中食用菌产量1.81万吨,增长6.4%;瓜果产量0.13万吨,同比增长16.9%。畜牧业平稳发展,整体向好。一季度,全市猪牛羊禽肉产量3.09万吨,同比增长2.4%,其中猪肉、羊肉、禽肉产量分别增长4.0%、6.0%、7.7%,牛肉产量下降12.7%;牛奶产量增长1.3%,禽蛋产量增长13.3%。一季度末,生猪存栏68.0万头,同比下降0.6%;一季度,生猪出栏29.07万头,增长3.4%。

工业生产增长较快

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比上年全年和上年同期分别加快6.9、3.6个百分点。超七成行业保持增长。在工业32个大类行业中,24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达75.0%;19个行业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或降幅收窄,改善面达59.3%。大中型企业强力支撑。全市大中型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工业增长8.2个百分点,贡献率达92.6%。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6%、5.0%、3.0%。

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

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4%,高于全省19.5个百分点。重大项目支撑作用明显。一季度,全市亿元以上项目个数占项目总数的比重达到65.7%,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9.7%。工业投资快速推进。一季度,全市工业投资同比增长51.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9.7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提速明显。一季度,全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1.5%,高于全省32.0个百分点,其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62.0%。民间投资加快实施。一季度,全市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5.0%,高于全省13.2个百分点。建筑业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增长9.4%,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

市场消费稳步增长

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73亿元,同比增长6.0%,比上年全年加快0.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7%。乡村消费增速快于城镇。一季度,全市乡村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7.1%,快于城镇9.0个百分点。七成商品零售保持增长。在限额以上单位的20类商品中,14类商品零售额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达70.0%。批零餐饮增长较快。限额以上批发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3%,零售业零售额增长9.1%,餐饮业零售额增长9.2%。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零售实现两位数增长。限额以上日用品类、饮料类、烟酒类、粮油食品类等基本生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90.0%、51.9%、20.9%、11.7%;化妆品类、可穿戴智能设备、书报杂志类等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8.4%、20.0%、13.4%。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