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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布置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1-14 08:41
来源: 河南省统计局

豫统文2014153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统计局,省统计局各业务处、普查中心、数管中心,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要求,结合河南实际,我们修订了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现将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重新修订的统计报表制度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2.2014年印发的统计报表制度目录

20141124

附件1

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

报表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国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2014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156月,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161月。报表制度中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发报表的文号为国统字〔201459号,省统计局修订国家统计局制发报表、地方设置报表的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14111号,省统计局布置的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文号为本文文号。国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中所有报表上报时间逢法定节假日同步顺延,逢周六、周日不顺延。

一、国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重大变化

(一)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省统计局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共同组织全省生产战略性新兴产品企业的认定,涉及228个行业,近2000种产品;增设“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基层年报表,由省级认定企业填报;增设“地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增加值”、“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综合年定报表,规范反映地区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发展情况。

(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2015年月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法人单位为调查对象、以财务支出为投资额计算方法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试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与《2015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方案》双轨运行。

(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1.财务状况季报调查范围由大型企业扩大至大中型企业。

2.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年报。

(四)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财务状况调查频率由季报调整为月报。

(五)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1.原制度中涉及从部门采集数据的报表纳入新分设的《部门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本制度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国家规模以下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从事服务业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3.本制度调查方法:本制度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典型调查等。对年营业收入为500-1000万元,并且从业人员50人以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除外)的法人单位实施全数调查;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分别实施典型调查,依据典型调查结果推算相关数据。

(六)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为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产业集聚区内非联网直报单位劳动工资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从2014年年报起开展产业集聚区内非联网直报单位劳动情况季度和年度调查。

(七)河南省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

按照消除重复、规范设置、顶层报送的原则,整合、修订《河南省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河南省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涉及从政府部门采集数据的《运输邮电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等14项统计报表制度,报表分通用表和单独设置的部门表,通用表采用原制度表号,单独设置部门表表号分部门统一编制,工作分制度单独布置。

二、“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各类报表恢复经常性统计调查年份表号。

以下所列“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修订内容在专业制度修订内容中不再赘述。

(一)联网直报报表管理时间

年报:“一套表”报表单位通过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网上报送数据,调查单位填报开网时间为次年1200时,调查单位填报截止时间为次年31024时,省辖市、省直管县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为次年3252400前,“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为次年3152400前,信息化情况(109表)、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110表)为次年3312400前,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报表见专业制度。

定期报表:调查单位填报开网时间、调查单位填报截止时间、省辖市、省直管县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截止时间详见专业制度。

(二)取消报表

取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增加的“非工业单位能源消费情况”(605-5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能源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605-6表)、“重点服务业科技项目情况”(607-3表)和“重点服务业科技活动情况”(607-4表)年报表。

(三)单位基本情况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1)修改“104报表类别”指标取值,“B工业”改为“B规模以上工业”;增加“B1规模以下工业”;“F重点服务业”改为“F规模以上服务业”。

2)“210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1 2 否”改为“210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1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9 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3)“214单位组织结构情况”中“*营业收入或支出(费用)”拆分为“企业法人营业收入”和“非企业法人支出(费用)”两个指标。

4212产业活动单位一栏表中“*营业收入或支出(费用)”拆分为“经营性单位收入”和“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两个指标。

5)“所在城市新区代码”、“所在城市新区名称”改为“所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码”、“所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名称”。

6)增加“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类型:1.国家点2.省点3.其他”选填属性指标。

2.“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1)“210 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12否”改为“210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2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2)“所在城市新区代码”、“所在城市新区名称”改为“所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码”、“所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名称”。

3)增加“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类型:1.国家点2.省点3.其他”选填属性指标。

(四)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单位负责人”改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取消“补充资料一”和“补充资料二”及其分组指标。

(五)财务状况

1.工业

1)“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B103-1表),增加“平均用工人数()”和“期末用工人数()”指标,“应交所得税”改为“所得税费用”。

2)“财务状况”(B203表),增加“营业外收入”、“其中:补贴收入”、“营业外支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记)”和“资产减值损失”5个指标,“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改为“平均用工人数(人)”。

2.批发和零售业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E103表),增加“从事批发和零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2)“财务状况”(E203表),增加“累计折旧”、“其中:本年折旧”、“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5个指标。

3.住宿和餐饮业

1)“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S103表),增加“应交增值税”和“从事住宿和餐饮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2)“财务状况”(S203表),增加“累计折旧”、“其中:本年折旧”、“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和“应交增值税”6个指标。

4.服务业

1)“财务状况”(F103表),增加“流动资产合计”、“其中:应收账款”、“其中:存货”、“营业外收入”、“其中:补贴收入”、“营业外支出”和“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7个指标。

2)“财务状况”(F203表),增加“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取消“年初存货”、“固定资产原价”、“资产总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和补充资料中“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6个指标。

(六)生产经营情况

1.工业

1)增加“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B104-4表)。

2)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调整“规模以上工业产品产量目录”,增加反映产业升级的高端工业产品。

3)“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景气状况调查”(B210表),“企业当前生产状态”选项增加“3 关闭破产”,调查范围增加部分小型企业,增加企业由国家抽取确定。

2.建筑业

1)取消“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104-2表)。

2)“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4-3表)增加“三、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其下增加“平均人数”、“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其中:现场施工人员”。

3)“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取消“其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其中项“新开工面积”;增加“六、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其下增加“钢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铝材”;增加“七、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其下增加“平均人数”、期末人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一级建造师”、“其中:现场施工人员”、“其中:持证上岗人员”;增加“八、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其下增加“净值”、“总台数”、“总功率”;增加“九、企业总产值”。

3.批发和零售业

1)“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104-1表),“商品销售额”下增加“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其中:使用银行卡支付的商品销售额”,“零售额”下增加“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

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其中: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销售”改为“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

3)调整《商品分类目录》和《零售业态目录》。

4.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1)“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表),“营业额”下增加“其中:使用银行卡支付的营业额”,“客房收入”下增加“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餐费收入”下增加“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2)“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客房收入”下增加“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客房收入”;“餐费收入”下增加“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

5.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1)“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住宅”下增加“90-144平方米”。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204-2表),取消“项目个数”。

6.服务业

取消“物业管理经营情况”(F204-1表)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情况”(F204-2表)。

(七)能源和水消费

1.“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取消“1-本月购进量”中“金额”,增加“其中:购自省外”。

2.“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能源品种中“管道煤气”改为“煤气”。

3.“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销售量”下增加“其中:销往省外”,增加补充资料原煤、洗煤的“购进量”、“其中:购自省外”及上年同期数据;“年初库存量”改为“年初产成品库存量”,“期末库存量”改为“期末产成品库存量”。

4.取消“煤炭销售去向”(205-7表)和“能源产品订货”(205-8表),将煤炭销售去向”(205-7表)的主要内容整合到“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补充资料中。

5.增加“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销售与库存”(205-7表),由销售煤及煤制品、石油及石油制品的限额以上批发业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填报。

(八)科技活动。

“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有效发明专利数”下增加“其中:已被实施的有效发明专利数”。

(九)信息化情况

“信息化情况”(109表),拆分为“信息化情况”(109表)和“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110表),调整部分指标。

三、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A

(一)综合年报表

1.“农业生产条件”(A301表),取消“农村基层组织情况”及项下的全部指标,包括“乡镇个数”、“其中:镇个数”、“村委会个数”。取消“农村基础设施情况”中“通汽车村数”和“通电话村数”指标,增加“通有线电视村数”和“通宽带村数”指标。取消“乡村从业人员”项下的“其中:农业从业人员”指标,“乡村从业人员”男、女分组中,分别增加“其中:从事农业人员”。

2.“农作物生产情况”(HAA322表),“折粮红薯”改为“红薯”。

3.“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HAA323表),“5.瓜菜类”其中项增加“冬瓜”。

4.“设施农业生产情况”(A304表),增加“花卉苗木”面积指标。

5.“畜禽生产情况年报”(HAA320表),取消“牛”指标下的“3.役用牛”及其他牲畜下的“其中:役用畜”。

6.“林业生产情况”(A307表)、“渔业生产情况”(A310表)、“耕地面积情况”(A321表)纳入《河南省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

(二)定期报表

1.“分季节农作物播种面积”(HAA422表)、“分季节农作物产量”(HAA423表)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A404表),“折粮红薯”改为“红薯”。

HAA423表上报频次调整为:油菜籽预计产量510前上报,油菜籽实际产量为610前上报,除油菜籽外夏收作物实际产量为625前上报;秋收作物预计产量为925前上报。夏收预产、秋收实产上报时间不变,夏收预产和秋收预产由村级起报。

2.“主要畜禽生产情况季报”(A406表),取消“牛”指标下的“3.役用牛”。

3.增加“蔬菜、瓜果生产情况”季报表(A412表),上报时间为季末月25日前上报。

四、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B

1.增设“地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增加值”(HAB314表、HAB416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HAB313表、HAB417表)和“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HAB418表)综合年定报表。

2.“文化及相关产业主要指标”(HAB412表),“应付工资总额”和“应付福利费”改为“应付职工薪酬”,上报时间调整为次年430日。

3.取消“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B604-1表),实行以定代年。

4.“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HAB231表)、“重点企业集团主要财务指标”(HAB232表)、“重点企业产销总值”(HAB233表)和“分县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HAB415表)调整上报时间。

五、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C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401表),取消“其中:新开工面积”。

六、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D

1.制度更名为《运输邮电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

2.“载客汽车能源消费”(D102表)、“载货汽车能源消费”(D103表)、“水路运输企业能源消费”(D104表)和“港口能源消费”(D105表),宾栏指标“本期数”改为“本年数”。

3.“国家营业铁路基本情况”(D319表),增加“营业车站(个)”,“继电集中车站(个)”和“计算机联锁车站(个)”作为“营业车站(个)”的其中项;取消“继电集中车站(个)”其中项“占营业车站比重(%)”、“计算机联锁车站(个)”其中项“占营业车站比重(%)”。

4.“民用车辆拥有量”(D301表)、“全省民用车辆拥有量”(D304表),说明4.审核关系(5)改为:“01=02+18+21+24+25+26”。

5.“城市公共交通情况”(D346表名)改为“城市公共交通及客运轮渡情况”;“城市公共交通业能源消费”(D352表)改为“城市公共交通及客运轮渡能源消费”。

七、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E

1.取消基层定报表:“个体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商品销售情况”(E(S)204-4表)、“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221表);综合年报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额”(HAE301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HAE303表)、“批发和零售业连锁店(总店)情况”(HAE305表)、“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情况”(HAE306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能源消费情况”(HAE(S)308表)、“限额以上非公有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HAE311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主要指标(文化产业)”(HAE313表)、“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企业主要指标(文化产业)”(HAE314表)、“个体批发、零售业主要指标(文化产业)”(HAE315表);综合定期报表:“其他行业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HAE401-1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分类情况”(HAE403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S)404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销售(营业)额”(HAE(S)404-1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HAE405表)、“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HAE406表)、“个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销售情况”(HAE(S)411表)、“限额以上个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HAE(S)412表)、“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421表)、“五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情况”(HAE431表)、“限额以下非公有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HAE432表)和“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主要经济指标”(HAES434表)。

2.增加“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E204-4表)季报表,由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填报;增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04表)综合季报表。

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能源消费情况”(HAE(S)110表),表号改为HAE(S)140表,填报范围调整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八、内外贸易部门统计报表制度(E1

遵循国家统计局部门统计制度修订原则,将《对外经济贸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供销、粮食、商务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E2)》整合为《内外贸易部门统计报表制度(E1)》,表式统一规范。

九、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F

1.取消“服务业企业调查表”(F105表)、“行政事业单位调查表”(F106表)、“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调查表”(F107表),部分内容转入《部门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2.增加“财务状况表”(F103表、F203表),由年营业收入为500-1000万元,并且从业人员50人以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除外)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填报。

3.增加“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F111表)和“服务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F112表),分别由典型调查抽取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填报。

4、原制度中“省、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进度主要情况表”(F401表)、“省、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部门决算主要情况表”(F302表)、“省、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服务收支情况表”(F303表)、“省、市、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部门决算公共安全收支情况表”(F304表)、“省、市、县(区)教育系统年度决算收支情况表”(F305表)、“省、市、县(区)学前教育年度收支情况表”(F306表)、“省、市、县(区)初等教育年度收支情况表”(F307表)、“省、市、县(区)中等教育年度收支情况表”(F308表)、“省、市、县(区)高等教育年度收支情况表”(F309表)、“省、市、县(区)其他教育年度收支情况表”(F310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个体服务业分行业户数表”(F311表、F411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个体服务业分行业从业人数表”(F312表、F412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个体服务业分行业营业收入情况表”(F313表、F413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地税个体营业税收入分行业情况表”(F314表、F414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年度地税税收收入情况表”(F315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年度国税税收收入情况表”(F316表)等相关内容,转入《部门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十、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G

《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名称改为《城市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G301-1表),表名改为“城市基本情况表”,表内指标将根据各专业和有关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内容进行调整,表式另发。

十一、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G

1.“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3012表),统计范围改为“全省所有的县、县级市和辖区范围内有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区”;报送日期及方式改为“20155151800时前以电子邮件和网上直报方式报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2.“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101表),报送日期及方式改为“20153201800时前以电子邮件和网上直报方式报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3.“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G102表),2014年年报免报。

十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I

1.增加“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HAI102-1表、HAI202-1表)年报、季报基层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HAI301-1表、HAI401-1表)年报、季报综合表,反映产业集聚区非联网直报单位劳动工资状况。

2.取消非联网直报直报单位填报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202-2表)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401-1表、I401-2表、I401-3表)。

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301-4表)甲栏增加“集体控股”指标。

十三、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J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表)

1)“单位负责人”改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改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取值分别为“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2 执行2011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9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制度”。

3)增加指标“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零售业态”的取值,增加“2090其他”。

5)“所在城市新区代码”、“所在城市新区名称”改为“所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码”、“所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名称”。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MLK101-2表)

1)“零售业态”的取值,增加“2090其他”。

2)“所在城市新区代码”、“所在城市新区名称”为“所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代码”、“所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名称”。

十四、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K

取消“妇女儿童情况”(K312表)。

十五、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K

1.“环境基本情况主要指标”(K380-1表),取消“自然保护区数”、“地质灾害次数”,增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排污费收入总额”。

2.“各地区工业污染情况”(K381-1表),续表四中增加“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去除率”、“工业废水氨氮去除率”、“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和“工业氮氧化物去除率”4个指标。

3.“各地区环境管理情况”(K381-5表),续表五中增加“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区域人口比例”。

4.“各地区环境保护情况”(K381-6表),续表三中增加“化学需氧量去除率”、“氨氮去除率”、“二氧化硫去除率”和“氮氧化物去除率”4个指标。

5.“各地区水利情况”(K382-1表),续表二中增加“水资源总量丰枯程度”、“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和“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3个指标。

6.“各地区城市(县城)建设情况”(K383-1表),续表十一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更正为“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总额”;

7.“各地区森林与湿地资源情况”(K389-1表),续表二增加“湿地保护面积”、“沙化土地面积”和“沙化土地防治面积”3个指标。

8.“各地区造林情况”(K389-2表),续表五增加“受森林火灾影响的森林面积”和“受病虫鼠害影响的森林面积”。

十六、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L

取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统计局报送的“科技活动人员情况”(L301表)、“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情况”(L302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L303表)、“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产出情况”(L304表)、“研究与试验发展(R&D)项目(课题)情况”(L305表)、“研究机构情况”(L306表)。

十七、农业产值和消耗统计报表制度(M

(一)综合年报表

1.“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农林牧渔业分项增加值”的表号改为HAM302-1表和HAM313表。

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M304表)”,农业产值项下,“小豆”改为“红小豆”;“块根、块茎类”改为“根茎类”,“萝卜”改为“白萝卜”,“其他块根、块茎类”改为“其他根茎类”;在渔业产值中,“鲫鱼”改为“鳙鱼”。

3.“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计算表”(HAM302-1表),“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生产服务支出”下,增加“防疫费”指标。

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301表)及计算表(M304表)、“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M302表)及计算表(HAM302-1表)、“农林牧渔业分项增加值”(HAM313表)、“农产品生产价格缩减指数年报”(HAM412表)6张报表的报送时间全部调整为次年210日前。

(二)定期报表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将“(一)农业产值”下的“其中:粮食”改为“其中:谷物”。

2.“农产品生产价格缩减指数”表号改为HAM412表。

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及计算表(M404表)、“农产品生产价格缩减指数”(HAM412表)第三季度上报时间调整为930前,其他季度不变。

十八、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能源品种中增加电力和天然气。

十九、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Q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12108号)要求,调整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行业分类及三次产业的范围。

1.定期报表的上报时间由“季后14天之内”调整为“一、二季度季后14日前,三、四季度季后16日前”。

2.“总产出”(Q301表)、“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Q302表)、“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Q304表)、“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Q305表)、“最终消费支出”(Q306表)、“资本形成总额”(Q307表)、“居民消费水平”(Q308表),宾栏指标“上年同期”改为“上年”。

3.“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Q302表)、“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Q304表)、“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汇总表”(Q602表)、“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汇总表”(Q603表)、“不变价地区生产总值计算表”(Q618表),主栏指标“地区收入总值”移至“地区外净要素收入”之后。

4.“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Q305表)、“居民消费水平”(Q308表),宾栏指标“以上年为100的速度”改为“以上年为100的指数”。

5.“最终消费”(Q306表)更名为“最终消费支出”,“最终消费”(Q306表)、“居民消费水平”(Q308表)删除宾栏“备注”项。

6.“季度地区生产总值”(Q401表),宾栏指标“本季”改为“当季”,“1-本季”改为“累计”。

8.“存货变动计算表”(Q620表),宾栏指标“年末数”改为“年末存货”,“年初数”改为“年初存货”。

二十、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Q1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及部门、专业统计制度变化情况,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如下:

1.“银行业及相关金融业资产负债和损益表”(Q1301表)更名为“银行及相关金融业资产负债和损益表”,表号不变。

2.“证券发行及市场情况”(Q1307表),宾栏指标“上年同期”改为“上年”。

3.“金融机构年末分行业贷款情况”(Q1312表),调整行业分类,宾栏指标“当年”改为“本年”。

4.“分省辖市、省直管县股票成交额”(Q1313表),宾栏指标“本期”改为“本年”,“上年同期”改为“上年”,“比上年同期增长(%)”改为“比上年增长(%)”。

5.“分省辖市及直管县金融机构信贷收支主要指标表”(Q1401表)更名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主要指标表”,表号改为“Q1403表”。

6.“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表”、“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表号改为“Q1401表”、“Q1402表”。

7.“保险业务情况”(Q1404表),宾栏指标“1-本月”改为“1-本月累计”,“上年同期”改为“上年同期累计”。

8.增加“省辖市、省直管县股票交易额”(Q1406表)。

二十一、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S

1.取消基层定报表:“个体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商品销售情况”(E(S)204-4表);综合年报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HAS302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HAS304表)、“住宿和餐饮业连锁店(总店)情况”(HAS305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能源消费情况”(HAE(S)308表)和“限额以上非公有制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HAS312表);综合定期报表:“其他行业附营的住宿业和餐饮业经营情况”(HAS401-1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HAE(S)404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销售(营业)额”(HAE(S)404-1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HAS405表)、“个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销售情况”(HAE(S)411表)、“限额以上个体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HAE(S)412表)、“五区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经营情况”(HAS431表)、“非公有制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HAS433表)和“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主要经济指标”(HAES434表)。

2.增加“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S204-4表),由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填报。

3.“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能源消费情况”(HAE(S)110表),表号改HAE(S)140表,填报范围调整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二十二、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X

取消“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605-5表)。

二十三、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报表制度(FG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12108号)要求,调整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行业分类及三次产业的范围。

1.“限额以上非公有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限额以上非公有制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表号改为HAFG313表、HAFG314表。

2.“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HAFG302表)取消“上缴税金”指标。

3.“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HAFG311表),“应交所得税”改为“所得税费用”。

4.“限额以上非公有制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HASG314)宾栏增加“应交增值税”。

5.“非联网直报企业(单位)非公有制主要经济指标”(HAFG317表)更名为“非联网直报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表号不变,“资产总计”改为“企业资产总计”,“企业营业收入”改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取消“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非企业单位年末资产”。

6.“个体经营户主要经济指标”(HAFG319表),取消“营业支出”、“雇员报酬”、“缴纳税费”。

二十四、河南省“五区”统计报表制度(WQ

1.“城市新区”更名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调查范围删除信阳电子信息产业集聚示范区,增加济源市。

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指标变动同“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

附件2

2014年印发的统计报表制度目录

1.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A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报表制度(B

3.河南省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B1

4.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C

5.运输邮电软件业统计报表制度(D

6.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E

7.内外贸易部门统计报表制度(E1

8.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F

9.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F

10.部门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F

11.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G

12.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G

1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H

14.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I

15.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J

16.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K

17.环境综合统计报表制度(K

18.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L

19.科技综合统计报表制度(L

20.农业产值和消耗统计报表制度(M

21.能源统计报表制度(P

22.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统计报表制度(Q

23.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Q1

24.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S

25.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X

26.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报表制度(FG

27.文化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WH

28.河南省“五区”统计报表制度(WQ

29.社会统计报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