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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视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05 11:36
来源: 市农普办

关于征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宣传视频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全方位、多角度讲好三门峡农业普查故事,丰富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载体,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农业普查的浓厚社会氛围,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具有三门峡特色的四农普宣传视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紧紧围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核心,聚焦普查重要意义、普查对象、普查内容、工作安排等关键信息,征集一批接地气、有特色、易传播、感染力强的视频作品。通过作品创作与推广,深入普及农业普查相关知识,提升广大群众对四农普工作的知晓度、理解度和配合度,为全市四农普工作有序推进提供坚实有力的宣传支撑。

二、作品要求

(一)总体原则

1、原创性: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搬运、洗稿,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合规性: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无低俗、负面、敏感内容,不涉及虚假信息、不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

3、适配性:贴合农业普查宣传工作实际,普法性、科普性、传播性强,贴近群众、接地气、易推广。

(二)内容要素

1、普查名称。三门峡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2、统一标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LOGO(附件1)。

3、普查核心信息。普查重要意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普查时间和周期(附件2)。

以上要素至少包含一种。

(三)作品形式

本次征集的视频作品形式不限,鼓励创新创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宣传片、动画短片、纪录片、情景短剧、航拍短视频等。鼓励采用快板书、方言对话、地方戏曲改编、乡土情景剧、书记说农普等群众耳熟能详、易于接受的表现形式,让普查宣传更接地气、更具亲和力。

作品时长建议控制在15秒至5分钟,其中短视频类(适合新媒体传播)时长不超过1分钟,长视频类时长不超过5分钟,确保作品节奏紧凑、重点突出,便于在各类宣传平台推广传播。

(四)格式规范

所有作品需统一为 MP4格式,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P(1920×1080),声音清晰无杂音。作品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商业 LOGO、二维码等无关元素,不得出现违规广告、低俗标识等内容。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逾期投稿的作品不予受理。

、报送方式

所有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农普办指定邮箱:274215074@qq.com

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四农普素材征集+作品类别+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作品使用

农普办将选取优秀作品作为全市四农普官方固定宣传素材在市级媒体、政务新媒体、乡镇宣传阵地免费展播、刊发、使用,并邀请作者参加统计开放日、农业普查集中宣传等大型宣传活动。

、版权及说明

(一)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农业普查公益宣传、媒体刊发、海报制作、视频展播、展板展示、工作总结、成果汇编等非商业性宣传场景。

(二)主办方使用作品时,全程标注作者信息,不用于任何商业盈利活动。

(三)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活动全部规则。

、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农普办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普查人员、群众参与投稿,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普查知晓率、配合度。

联系人:雷楠楠

联系电话:0398-2821005  

附件: 1.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LOGO

         2.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核心信息

                 2026年7月13


附件1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LOGO.doc

附件2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核心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