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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发布日期: 2020-08-10 17:30
来源: 统计局

根据三门峡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677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433个,增长61.9%;产业活动单位29117个,增加11137个,增长61.9%;个体经营户77377个(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4677

100.0

  企业法人

18080

73.3

  机关、事业法人

2953

12.0

  社会团体

464

1.9

其他法人

3180

12.9

二、产业活动单位

29117

100.0

第二产业

4147

14.2

第三产业

24970

85.8

三、个体经营户

77377

100.0

第二产业

4613

6.0

第三产业

72764

94.0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734个,占35.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767个,占15.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31个,占7.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7199个,占48.6%;住宿和餐饮业10370个,占13.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993个,占13.0%(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4677

100.0

77377

100.0

采矿业

414

1.7

13


制造业

1716

7.0

2272

2.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9

1.0

3


建筑业

1305

5.3

1824

2.4

批发和零售业

8734

35.4

37199

48.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3

3.2

9993

13.0

住宿和餐饮业

424

1.7

10370

13.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5

2.3

93


金融业

65

0.3

-

-

房地产业

852

3.5

4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31

7.0

837

1.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86

3.6

187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7

1.3

4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12

2.1

8608

11.1

教育

874

3.5

736

1.0

卫生和社会工作

382

1.6

1610

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88

3.2

465

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67

15.3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8080个,比2013年末增加8559个,增长89.9%。其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7%,私营企业占86.3%(详见表2-3)。

表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8080

100.0

内资企业

18044

99.8

 国有企业

126

0.7

 集体企业

187

1.0

 股份合作企业

4

0.0

 联营企业

20

0.1

 有限责任公司

1763

9.8

 股份有限公司

335

1.9

 私营企业

15609

86.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5

0.1

外商投资企业

21

0.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61451人,比2013年末减少55236人,下降10.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2844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11913人,减少99099人,下降31.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49538人,增加43863人,增长21.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0111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1433人。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86001人,占18.6%;采矿业65566人,占14.2%;批发和零售业62396人,占13.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6197人,占37.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7345人,占23.5%;住宿和餐饮业29410人,占14.6%;(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461451

152844

201117

81433

采矿业

65566

10868

10

0

制造业

86001

23410

5491

163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340

2449

28

4

建筑业

53211

9235

7811

740

批发和零售业

62396

24441

76197

406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880

4052

47345

6130

住宿和餐饮业

7850

5034

29410

1658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367

2896

417

203

金融业

6353

3160

-

-

房地产业

10735

4177

489

21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042

5054

2210

87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141

2216

399

15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21

1285

220

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353

2290

18233

8575

教育

32477

21394

3008

219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235

12013

5715

258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999

2585

1570

91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0068

15669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90.7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5.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4.9%。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628.7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0.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9.9%。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204.6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72.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7.2%(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4390.72

2628.73

3204.65

采矿业

780.08

591.22

571.53

制造业

1447.05

833.4

1257.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4.23

198.1

159.67

建筑业

374.34

241.31

344.03

批发和零售业

334.29

143.14

582.6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1.45

36.66

58.43

住宿和餐饮业

20.35

13.21

9.3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8.75

12.19

34.56

金融业

4.81

-

-

房地产业

439.45

359.93

82.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9.9

103.98

43.8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38

6.91

13.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2.18

17.75

6.3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32

2.37

9.14

教育

100.8

11.65

5.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61

22.18

11.7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1.13

6.66

10.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0.87

28.07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不含金融业部门普查单位数据。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