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统计局概况
一、三门峡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市的统计规划、统计制度;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负责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批;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拟订全市统计队伍建设规划。参与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监督管理下拨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省级统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监测考核工作。组织全市目标管理的实施和监控运行,配合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门峡市统计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三门峡市统计局机关本级内设15个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信息、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使用情况。
(二)法制科(统计执法监督科)。承担有关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指导部门和县(市、区)统计法治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统计设计管理科)。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市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 负责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批;负责协调全市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四)国民经济核算科。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省统计局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各县(市、区)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汇总和监测,进行统计分析。
(五)农业农村统计科。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和生态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服务业统计科。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统计数据;配合计算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一)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二)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科。组织全市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三)普查科。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参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调查工作;负责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整理、开发各项普查资料,向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市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 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四)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五)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受省统计局委托管理的河南省三门峡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市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协助各县(市、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外事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三门峡市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
3.三门峡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收入总计987.15万元,支出总计987.1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21万元,增加20.39%。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二是为了提升人员素质,增加了培训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收入合计98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7.1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支出合计98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15万元,占81.66%;项目支出181.00万元,占18.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7.15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7.21万元,增加20.39%。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有所增加;二是为了提升人员素质,增加了培训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87.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0.76万元,83.14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13万元,8.02占%;医疗卫生(类)支出43.63万元,4.42占%;住房保障(类)支出43.63万元,4.42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精神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5.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起三门峡市统计局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2019年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与2018年一致,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00万元,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3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增加0.32万元。根据2019年统计工作任务,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1台公车改革时已经缴相关部门,暂未过户,账务没有处理),其中:应急保障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75.2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申报了2019年三门峡市统计局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和经济普查项目资金支出绩效目标。
2、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普查工作试点、普查方案制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业务培训、普查活动社会宣传、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清查摸底等工作,为2019年完成普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等工作做好了准备。
3、2019年三门峡市统计局将对2018年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