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统计局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2017年,渑池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狠抓各项政策落实,全县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民生继续得到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显著进步。
一、综 合
初步核算,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70.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2016年增长9.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3亿元,比上年增长5.2%,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9%;第二产业增加值176.8亿元,同比增长8.3%,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5.1%,其中:工业增加值167.9亿元,比上年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74.3亿元,同比增长10.1%,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30%。三次产业结构由2016年的7.9:65.8:26.3变化为7.1:65.4:27.5,第一产业比重较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下降0.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1.2个百分点。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16年上涨0.7%。八大类商品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0.1%、持平、0.4%、持平、0.7%、1.4%、2.8%、3.7%。
二、农 业
全年粮食产量17.3万吨,比2016年下降3.5%。其中夏粮总产量9.8万吨,增长2%,秋粮总产量7.5万吨,下降9.8%。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43603公顷,比2016年减少1142公顷;油料种植面积82.3公顷,比上年增加20公顷;烟叶种植面积3388公顷,比上年增加23公顷。全年油料产量1.9万吨,比上年下降6.9%;烟叶产量0.8万吨,增长1.7%;水果产量20万吨,增长10.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县工业增加值167.9亿元,比2016年增长8.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5.7亿元,增长9.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55.6亿元,下降15.4%,实现利税80.4亿元,下降14.5%,其中:利润59.4亿元,下降13.1%。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涉及的22个行业大类中,增加值规模居前的行业及其增速分别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完成27.9亿元,增长14.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完成增加值32.6亿元,比2016年增长13.1%;非金属矿采选业完成22亿元,增长13%。
2017年,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25.1亿元,比2016年增长12.4%,增速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3个百分点。
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氧化铝252万吨,下降8.6%;饮料酒7176千升,增长72.3%;中成药1060吨,下降9.2%;铝材10.2万吨,下降5.8%;水泥254.4万吨,下降50.5%。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5.6亿元,比2016年下降15.4%;实现利税80.4亿元,下降14.5%,其中利润总额59.4亿元,下降13.1%,税金总额21亿元,下降20.6%。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5亿元,超百亿元。
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5亿元,比2016年下降9.6%;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35.6亿元,下降5.2%。
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8.9亿元,比2016年下降2.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4.7亿元,比2016年增长14%。分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34.1亿元,上涨65.2%,第二产业投资(全部为工业投资)245.4亿元,增长13.7%,第三产业投资110.7亿元,增长1.6%。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6亿元,比2016年下降40.1%,其中住宅投资0.9亿元,下降28.9%。商品房施工面积65万平方米,增长18.3%,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5.4万平方米,增长24.3%。商品房销售面积21.2万平方米,增长36.5%,商品房销售额7.2亿元,增长20.5%。
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9.8亿元,比2016年增长4.6%,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0.6%。其中,产业集聚区工业投资154.2亿元,增长8.9%,占全县工业投资的比重为62.7%。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业
全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0.1亿元,比2016年增长11.3%。分销售地区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3.4亿元,增长11.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7亿元,增长9.8%。分行业看,批发业零售额4.9亿元,增长13.9%;零售业零售额51.8亿元,增长11.1%;住宿业零售额1亿元,增长7.9%;餐饮业零售额2.3亿元,增长12.8%。
全年全县货物进出口总值12842万元,比2016年增长87.1%。实际直接利用外资22196万美元,增长1.4%。
年末全县共有国内旅行社14家,旅游景区(点)6处,其中2A级旅游景区(点)1处,4A级以上景区2处,旅游星级饭店2家。全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354.5万人次,其中:接待入境游客(含港、澳、台)5303人次,接待国内游客354万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34.7亿元。
六、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3.3亿元,比2016年增长17.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8亿元,比上年增长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6亿元,比上年增长7.3%。
全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7.8亿元,较年初增加12.7亿元,增长9.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04亿元,较年初增加6亿元,增长6.2%;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5.2亿元,较年初增加11.8亿元,增长18.5%。
全年保费收入1.72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财险公司保费收入3744.5万元,比上年增长53.7%;人险公司保费收入13506万元,比上年增长2.8%。
七、教育、文化和卫生
2017年,全县普通高中在校学生6813人,职业高中在校学生676人,中职在校学生847人,全县普通初中在校学生13819人,普通初中入学率达100%,小学在校学生31215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幼儿园在园幼儿数8013人。
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4个,文化馆1个,博物馆2个,图书馆1个,藏书达14万余册,乡镇文化站12个。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8.6%,广播人口覆盖率达 99.3%。
全县卫生机构24个,其中医院2个、卫生院15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卫生监督检验所1个。卫生机构病床床位1751张, 其中医院1171张,卫生院580张。卫生技术人员159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97人,注册护士759人,防疫站卫生技术人员40人。农村乡镇卫生院15个,床位482张,卫生技术人员357人。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人口35.89万人,常住人口35.26万人,户籍人口35.79万人,城镇化率达48.42%;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1.28‰,死亡率为6.4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2‰。
全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45.4元,比上年增长9.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721.6元,增长9.4%。
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6000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32425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22999人;社会失业保险参保25398人;工伤保险参保34316人;生育保险参保27220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8841人,覆盖率达98.1%。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997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57人。
全年对城镇低保对象733户1551人,发放保障金483.7万元;对农村低保对象3940户8693人,发放保障金2222.4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