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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发布日期: 2015-07-23 08:23
来源: 普查科
浏览量: 1874

三门峡市统计局

三门峡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3〕2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三政〔2013〕27号)的要求,我市于2014年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普查在三门峡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个体经营户采用全面清查、经济指标抽样调查的方法。通过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状况。经过河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三门峡市统计局、三门峡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分三个公报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三门峡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244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285个,增长39.1%;产业活动单位17980个,增加2690个,增长17.6%;个体经营户96151个(不含无证照的道路运输户和医疗卫生户),增加13888个,增长16.9%(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5244

100.0

企业法人

9521

62.5

机关、事业法人

2744

18.0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2979

19.5

二、产业活动单位

17980

100.0

第二产业

3148

17.5

第三产业

14832

82.5

三、个体经营户

96151

100.0

第二产业

9396

9.8

第三产业

86755

90.2

 

2013年末,三门峡市共有第二产业法人单位3011个,第三产业法人单位12233个。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843个,占25.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479个,占22.8%;制造业1784个,占11.7%。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4860个,占46.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054个,占16.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352个,占10.8%(详见表1-2)。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

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15244

96151

 其中:

采矿业

740

1178

制造业

1784

710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32

12

建筑业

355

1100

批发和零售业

3843

448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95

16054

住宿和餐饮业

347

1034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

95

金融业

43

房地产业

281

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6

248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91

55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7

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4

10352

教育

698

725

卫生和社会工作

965

45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5

81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479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125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7个。

2013年末,三门峡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521个,比2008年末增加2510个,增长35.8%。其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8%,私营企业占61.8%(详见表1-3)。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9521

内资企业

9498

 国有企业

169

 集体企业

319

 股份合作企业

33

 联营企业

34

 有限责任公司

1763

 股份有限公司

138

 私营企业

5872

 其他企业

117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3

外商投资企业

10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三门峡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1.67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9.52万人,增长22.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不含无证的道路运输和医疗卫生户人员)25.2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4.21万人,增长20.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采矿业13.02万人,占25.2%;制造业11.63万人,占22.5%;建筑业5.61万人,占10.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29万人,占40.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51万人,占13.9%;住宿和餐饮业3.29万人,占13.0%(详见表1-4)。

 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16687

252332

其中:

采矿业

130219

8854

制造业

116302

2444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618

27

建筑业

56101

8115

批发和零售业

43727

10289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2525

35093

住宿和餐饮业

10564

328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26

206

金融业

3094

房地产业

5419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969

551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940

133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445

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958

25014

教育

31245

422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716

110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448

255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2466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05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48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三门峡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72.0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75.6%,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24.4%。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三门峡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908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5.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51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6.5%;零售业1886个,占19.8%;批发业1864个,占19.6%。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21.53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3.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1.64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8.7%;建筑业2.99万人,占7.4%;批发业1.80万人,占4.4%。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7.73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43.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809.5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24.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5.07亿元,占10.8%;房地产开发经营业89.66亿元,占2.7%(详见表1-5)。

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计

9085

215288

1457.73

其中:

工业

2519

116399

809.59

建筑业

336

29882

38.65

交通运输业

299

7283

16.50

仓储业

41

618

8.07

邮政业

22

202

0.18

信息传输业

23

196

0.1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

186

0.41

批发业

1864

17971

55.95

零售业

1886

14677

41.14

住宿业

140

4250

4.92

餐饮业

199

4918

4.31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128

2247

89.66

物业管理业

68

1052

0.4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3

6575

365.07

其他未列明行业

792

8307

21.58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64个,从业人员525人,资产总计1.10亿元。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三门峡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3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其中,节能环保产业21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2%;新材料产业9个,占0.1%。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19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1%。其中,节能环保产业2769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7%;新材料产业1614人,占0.4%。

六、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三门峡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62.5%,比2008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8.0%,提高了1.0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9.5%,提高了0.5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8.5%,下降了0.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6.9%,下降了0.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4.6%,提高了1.6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9.8%,比2008年末下降了9.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0.2 %,提高了9.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0.2%,比2008年末下降了2.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39.8%,提高了 2.7个百分点。

在三门峡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9.8%,比2008年末下降了7.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0.2%,提高了7.8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16.4%,比2008年末下降了18.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3.6%,提高了18.2个百分点。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本公报中的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含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