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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7-26 15:45
来源: 市统计局综合科


上半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拼搏奋进、聚力攻坚,全市经济实现回升向好,运行总体平稳。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816.7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6%,高于全省1.7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0.44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375.15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401.19亿元,增长5.9%。

一、农业生产稳中向好 

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4%,较一季度加快0.8个百分点。夏粮生产喜获丰收。全市夏粮产量35.93万吨,较上年增产4.3%。经济作物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市蔬菜及食用菌产量28.50万吨,同比增长2.7%,其中食用菌产量3.20万吨,增长4.8%。园林水果产量6.40万吨,增长3.0%。 

二、工业生产运行平稳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8%,高于全省1.0个百分点。近七成行业实现增长。上半年,全市工业33个行业大类中,23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实现增长,增长面达69.7%。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别增长7.9%、16.6%、44.2%。制造业支撑作用增强。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9%,较一季度加快1.0个百分点,拉动规上工业增长6.1个百分点,贡献率达69.8%。大中型企业拉动有力。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增加值增长11.6%,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拉动规上工业增长7.8个百分点,贡献率达88.4%。部分产品产量增长较快。上半年,石墨及碳素制品增长37.0%,电子元件增长26.7%,钢材增长23.0%,铜材增长19.5%,改装汽车增长11.2%。

三、服务业加快恢复

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高于全省2.7个百分点,较一季度加快0.8个百分点。1-5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较一季度加快5.2个百分点,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3.5%、22.2%、16.8%、15.6%。

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

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8%,高于全省6.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投资全面增长。上半年,全市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7.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3.2%,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2.2%。项目支撑作用明显。上半年,全市项目投资增长17.9%,其中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增长9.8%。工业投资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3.9%,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7.3%。

五、市场消费稳步增长

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43亿元,同比增长6.0%,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3%,高于全省2.7个百分点。批零住餐零售额全面加速。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零售额分别增长15.7%、11.2%、14.4%,分别较一季度加快8.4、2.1、5.2个百分点,住宿业下降2.5%,降幅较一季度收窄6.4个百分点。近七成商品零售保持增长。上半年,在限额以上单位的21类商品中,有14类商品零售额实现同比增长,增长面达66.7%。基本生活类零售稳定增长。上半年,限额以上饮料类、烟酒类、粮油食品类等基本生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1.6%、20.4%、16.9%。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良好。上半年,限额以上可穿戴智能设备、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书报杂志类等升级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8.1%、26.9%、8.8%、6.0%。

六、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新产业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高成长性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2.6%、9.4%、11.3%、15.0%。数字经济发展向好。1-5月,全市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2%,较一季度加快20.9个百分点。上半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4%,增速较一季度加快39.7个百分点。网络零售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上半年,全市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增长32.8%。绿色发展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75.2%、15.0%。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16.4%。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