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各省份居民人均收入排行:上海最高 贵州增速第一
国家统计局和地方统计局日前陆续公布2018年全国各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9省份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全国水平,上海以64183元居首。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2018年,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另外,上海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4183元,位居全国第一位;第二名为北京,达到了62361元;其次为浙江,达到45840元。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速上,贵州以10.3%的增速位居第一,已经达到了两位数增长。
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2018年,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5%,快于人均GDP 6.1%的增速。
中国消费经济学会会长杨继瑞分析,从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来看,预计2019年会有更多更实的增收政策陆续落地,帮助百姓分享国家改革发展果实,不断缩小收入差距。
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而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毋庸置疑。有媒体评论称,消费潜力并不仅仅来自于大家的钱包,更是来自于改革红利的释放,扩大消费的空间关键在于有没有及时且充分的政策驱动。国家也频频“出招”,切实让消费红利落到百姓手中。
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提升产品质量,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能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的印发,到《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出台,再到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这一系列制度密集出台并且集中发力,以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