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
营利性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质量能够反映服务业发展效益及市场化程度。从2014年起,国家采用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下称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作为基础数据参与核算第三产业增加值,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我市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已达13%左右,因此必须进一步提升营利性服务业在全市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切实把营利性服务业发展作为重点行业加以关注。1-4月,全市营利性服务业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但总体规模偏小、增速逐月回落等问题较为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规模以上服务业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概念
规模以上服务业指达到一定标准的除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之外的其他服务业行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10大门类,具体包括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是指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的,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并受市场机制调节供求关系的服务业。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具体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个门类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两个行业大类,共十二个行业大类(详见下表)。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涵盖范畴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租赁业 4、商务服务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居民服务业 6、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常产品修理业 7、其他服务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8、新闻和出版业 9、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10、文化艺术业 11、体育 12、娱乐业 |
现行GDP 核算制度规定,用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作为基础数据参与第三产业增加值核算时,是以季度为报告期提前一个月,即用1-2、1-5、1-8和1-11月的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参与计算1、2、3季度和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
二、我市营利性服务业发展现状
(一)营利性服务业总体发展平稳
1-4月,全市营利性服务业企业64家,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个数的34.2%,单位数在全省各省辖市中居第14位;实现营业收入3.22亿元,同比增长22%,占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1%,营业收入总量和增速分别位居全省各省辖市第 16位和第13位。
(二)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
1-4月,全市营利性服务业四大行业门类均呈增长态势,现代服务业领跑服务业增长。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支撑作用最强,该行业共有企业21家,实现营业收入1.90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全市营利性服务业比重为58.8%,对全市营利性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为46.0%,拉动全市营利性服务业增长10.1个百分点;随着“互联网+”政策的持续发力和大数据战略的积极推进,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加快,目前共有5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95万元,同比增长85.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迅猛发展,目前共有19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082万元,同比增长41.3%。
(三)企业盈利能力增强
1-4月,全市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利润2019万元,同比增长26.5%,利润总额2010万元,同比增长34.0%。各行业间利润总额增速差别较大。10个行业大类中,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娱乐业增速较高,分别增长235.6%、146.9%,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体育业出现亏损,亏损面达26.6%。
(四)社会贡献逐渐显现
1-4月,全市营利性服务业三项税收合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应交增值税)1232万元,同比增长11.2%;吸纳社会就业人员4832人,同比增加54人,增长1.1%;应付职工薪酬5843万元,同比增长7.0%。
三、目前我市营利性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总体规模偏小,与经济较发达地市差距较大
1-4月,全市营利性服务业企业64家,在全省各省辖市中排名第14位,单位数仅为邻近地市洛阳市的31.1%,占单位数最多的郑州市的9.2%。由于月度只审批新成立单位且必须达到规模标准,前4个月,全市没有一家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64家企业前4个月实现营业收入3.22亿元,在全省各省辖市中排名第16位,总量仅为洛阳的15.7%、郑州的2.6%;户均营业收入504万元,分别比洛阳和郑州少490万元和1249万元,比全省户均值少411万元,仅相当于全省户均值的55.1%;营业收入上千万的企业仅7家,占10.9%,没有一家企业超亿元。企业少,总体规模偏小,没有龙头企业带动,服务缺乏品牌效应,抗风险能力较弱。
(二)营业收入增速逐月回落,位次后移
今年以来,全市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呈逐月回落趋势。1-4月,全市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2%,比1-2月、1-3月分别回落5.6和1.1个百分点,比2017年1-12月全年最高点(42.4%)回落20.4个百分点。增速回落的同时,居全省的位次也逐月后移。1-4月,全市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居全省第12位,比1-2月、1-3月(两月相同)均后移一位,比2017年1-12月全年最高位(第1位)后移11位。
(三)行业发展不平衡,新兴行业体量小
从行业分布看,营利性服务业12个行业大类中我市只占10个行业,其中,商务服务业单位数最多,为17家,占营利性服务业的26.7%;其次是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为10家,占营利性服务业的15.6%;其他行业均未超过10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仅1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仅4家。从增速看,10个行业大类中,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只有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和娱乐业,而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仅占营利性服务业的2.5%,占规上服务业的0.3%。行业发展不均衡,行业内企业业务单一,新兴行业体量小,还没有形成产业增长的主体,发展后劲不足。
(四)县域发展不平衡,增速高的县区占比低
从营业收入占比看,湖滨区和灵宝市占比较高,分别为26.9%和26.0%,两家合计占全市营利性服务业的52.9%。但从增速看,这两个县区增速不高,分别增长20.7%和18.2%,分别比全市营利性服务业增速低1.3和3.8个百分点,没有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增速超过30%的县区是卢氏县、渑池县和示范区,但主要是新增单位和基数较小影响。陕州区、开发区和义马市增速均为10%及以下。从单位数看,湖滨区和渑池县均超过10家,卢氏县和开发区分别只有4家和2家。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力度,及时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认真研究,从政策、资金、人才层面予以一定的支持;积极扶持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企业品牌,带动行业整体发展。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利用区位优势,招“龙头”引“品牌”,充分用足优惠政策,在吸引“品牌企业”注册落地上下功夫。洛阳市引进的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一季度对该市营利性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7%,值得我们借鉴。
(三)加大企业入库力度。要持续做好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新增单位入库工作。今年年初国家把投资类公司剔除后,全市营利性服务业在库单位规模普遍偏小,没有龙头企业带动。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明确分工,充分利用多方资源,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及时入库。新增单位要及时申报入库;暂时不符合条件的要收集资料,建立预备库;要加强与业主沟通,积极引导够规模的大个体单位及时转成企业,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畴,努力在全市形成“四上”企业清查申报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