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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预算集中公开 财政部解读2018年新看点

发布日期: 2018-04-17 08:0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随着财政部等部门13日公开预算,中央部门预算集中公开大幕开启。相比去年,今年有哪些新变化?释放哪些新动向?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晒”预算

据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预算公开内容与去年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等8张报表,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还要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据了解,各部门的部门预算除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外,继续在财政部门户网站设立的“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监督政府财政工作。

与机构改革工作衔接,灵活推进预算公开

机构改革过程中,已具备条件的部门都将按预算法规定在13日公开部门预算。为了与机构改革工作衔接,一些部门预算公开形式有所变化。

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中央预算是按机构改革前的部门和职能编制的。这次机构改革中,有的部门部分职能划转,有的部门整体划转不再保留,与之相关的资产、人员、预算划转等情况复杂。

为保证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和预算顺利执行,今年财政部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批复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办法,相应地部门预算公开形式有所变化。

这主要包括:教育部等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继续比照2017年公开办法公开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需要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名词解释等。财政部等个别职能划出、划入的中央部门,参照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实施预算公开,但涉及职能调整和预算事项变化的,在公开部门职能和预算收支情况时,对机构改革和执行中的预算变化情况作出说明。文化和旅游部等涉及整体职能整合的部门不再公开改革前的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但要对机构改革以及整合后部门预算汇总情况作出说明,并分别公开原部门的预算。

项目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增强透明度

2017年10个部门共计10个重点项目的文本和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

“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增强透明度,加大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该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加大项目预算公开力度,今年中央部门项目预算公开又增加了26个部门的26个项目,向社会公开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如外交部国际组织会费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项目、公安部证照制发项目、财政部国际组织股本金项目等。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推动部门公开重点项目,扩大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范围,增加公开的重点项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