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家庭农场”,3月18日三门峡市首家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凤凰山明志家庭农场正式成立,至今年9月底,三门峡市成立家庭农场达212个,比2013年增加127个,其中发展最快的灵宝市,家庭农场数由2013年的6个发展到121个,三门峡市家庭农场发展迅速。为了解三门峡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近期我们在三门峡市20个市级家庭农场中,抽选10个家庭农场进行了典型调查,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三门峡市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
(一)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在调查的10个家庭农场中,经营者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2人,高中及中专3人,初中5人;参加过各种技能培训的7人,没参加过培训的3人;有外出务工经历的1人,从事过个体经商的3人,曾开办过企业的3人,担任过干部的3人;注册形式为个体户有3家,独资企业6家,合伙制(无限责任)1家。
(二)家庭农场经营情况
1、土地经营规模差距较大
从经营的土地面积来看, 10个家庭农场共经营土地8475亩,户均847.5亩。其中经营规模最大的1家为5100亩,500-750亩的5家,经营规模在140-200亩的3家,经营规模最小的1家是25亩。
2、土地流转以租赁为主,租赁价格差距较大
据调查,10个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方式有9家采取租赁,有1家利用其它方式。土地流转价格每亩1400-1500元的2家、每亩500元的3家,200 -300元的3家、150元和50元的各1家。
3、经营内容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
从家庭农场的经营内容来看,10个受调查的家庭农场中,1家以种植红薯为主,3家以种植经济作物(如葡萄、黄秋葵、大樱桃、核桃、烟叶、香菇、花生、药材等)为主,2家属于种养结合,1家属于种植兼休闲农业模式,3家属于种养兼休闲的农业模式。
4、资金来源呈多元化,投资规模差别较大
据调查,10个家庭农场投资总规模为6415万元,自筹资金4266万元,民间借贷资金1424万元,银行贷款713万元,财政支农资金12万元。自筹资金和民间借贷资金占投资总额的88.7% 。其中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下的3家,120-240万元的3家,850-1500万元的3家,2000万元的1家。
5、工人工资较低,劳动强度较大
在用工方面,10个家庭农场共计雇佣工人265个,平均每个农场雇佣工人26.5人,工人月工资多在1000-2000之间。每个工人人均承担近32亩土地。10个家庭农场共计雇佣生产技术人员21人,平均每个农场雇佣2.1人。10个家庭农场中6家与农业部门或大专院校等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4家没有合作单位。
6、家庭农场负重前行
据调查,10个家庭农场2013年总收入2235万元,平均每个农场223.5万元;盈利225万元,平均每个农场22.5万元。每年总收入中,10个家庭农场用于再投资的1343万元,平均每个农场134.3万元。再投资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水利设施、农资等方面。考虑到家庭农场开办时间较短,初期投资较大,遇到问题较多,预计进入成熟期后家庭农场盈利状况会逐步好转,盈利能力将会明显增强。
7、产品销售以自销为主
在调查的10个家庭农场中,完全是自销的6家,完全是网络销售的1家,3家是通过自销、网络销售和其他方式销售。
二、家庭农场的发展优势
家庭农场推动了三门峡市农业商品化的进程,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效地缩小了城乡贫富差距。其经营优势表现为:一是生产成本低。家庭农场由于经营规模较大,购进种子、农资等生产资料均可享受优惠价格,自身又购置有大型农业机械,收割播种等成本明显低于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由于规模优势,在用工成本上也大大低于普通农户。二是盈利水平高。由于规模大和农业科技应用水平高,家庭农场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同样具有明显优势。家庭农场盈利能力明显高于普通农户。三是商品化程度高。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四是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三、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清晰。有些种植大户已开始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清楚这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有些号称家庭农场,却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还有些人将家庭农场和休闲农业混为一谈。
(二)难以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由于家庭农场在三门峡市是新兴事物,相应的扶持政策尚未出台或不完善,农民难以得到政策扶持,缺乏更新设备和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三)地形地貌特殊,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发展家庭农场需要有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三门峡市地处丘陵山区,在有些地方,农户承包地比较细碎,如局限于耕地,很难租到集中连片达一定规模的土地。
(四)融资难制约着家庭农场的发展。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靠少量贷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五)销售渠道不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品销售渠道以自销为主,农民在大物流、大市场环境下利用现代营销手段仍显不足。
四、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据调查,在当前家庭农场享受的政府补贴方面,多数农场没享受政策资金补贴扶助。农场主们普遍希望国家对家庭农场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在被调查的10个家庭农场中,有8家表示最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扶持,8家表示最希望在资金方面政府给予扶持,7家表示最需要建立示范基地方面给予补贴,5家表示最需要购买农机给予补贴,4家表示最希望在相关培训方面政府给予扶持帮助,3家表示最希望在采用农业新技术方面政府给予扶持帮助,3家表示最希望政府在土地流转方面给予帮助。
(二)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
一是加大投入。要充分整合涉及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民间投资主体自主投入。二是加强管护。对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要明确产权主体,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三是加快建设。重点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及水库除险加固、渠系畅通、河流治理、中低产田改造、机耕道修建等工程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三)着力解决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家庭农场作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应运而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亟待金融鼎力扶持。建议采用信用等级贷款、资产抵押贷款、农业担保等方式解决融资问题:一是探索创立基金。通过政府牵头,组织家庭农场主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协商达成担保协议,创立专门的基金为农民融资;二是建立贷款担保扶持制度,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村居民房屋、产品销售合同等进行抵押贷款;三是参照国家对其他类型企业贴息贷款政策,让家庭农场也享受贴息贷款优惠。
(四)规范支持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成块难是家庭农场主反映的一大难题。应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尤其是基层政府要积极介入土地流转,为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搞好服务。要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登记、信息发布、指导签证、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作用,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土地连片集中,减少土地纠纷,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农业保险体系建设
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保险赔付率高,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较低,导致农业保险险种较少,且产品设计不够合理,化解风险作用较小。政府部门应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补等措施,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农业保险险种,加大农业保险理赔力度。建议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机构,在商业保险不愿介入的领域提供政策性保险服务。
总之,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农业技术培训服务、农机服务和农村信用贷款服务、农产品推广服务,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同时,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应用农业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采用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