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近38万人
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已从传统的农业部门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 各级党委、政府也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在注重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技能的前提下,积极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使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继续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据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显示:2013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37.86万人,比2012年增加0.52万人,同比增长1.4%,呈平稳增长态势。
一、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特点
(一)农村劳动力劳务收入大幅度增加。2013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实现劳务收入68.28亿元,增长37.6%。
(二)青壮年和男性劳动力是农村外出务工的主力军。2013年,在全市外出就业的劳动力中,从年龄结构上看,年龄为30岁以下的占全部外出劳动力的40.0%;31-49岁的占47.1%;50岁及以上的占12.9%。从性别上看,男性劳动力占60.2%,女性劳动力占39.8%。
(三)外出务工劳动力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初中文化。2013年,全市农村外出劳动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4.8%;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5.2%。转移劳动力中初中文化程度占六成以上。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由以省内为主逐渐向省外地区快速发展。2013年,在全市37.86万人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中,省内转移19.13万人,占劳动力外出比重的50.5%,比上年同期下降2.8个百分点;省外转移18.62万人,占劳动力外出比重的49.2%,比上年同期上升2.6个百分点。境外就业1109人。
省外地区以中部地区为主,逐渐向东、西部地区快速发展。在省外转移人员中,在中部地区打工的占50.5%;在东部地区打工的占34.7%;在西部地区打工的占14.8%。
(五)外出劳动力以自发择业为主的态势正在逐渐改变。2013年,全市自发外出25.20万人,有组织输出12.66万人,占外出总人数的33.4%。
二、目前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保障影响着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经济功能的发挥。一方面,由于土地的经营模式造成的效率较低,这就使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只有外出打工;另一方面,这一部分外出的打工者仍然对土地存在着依赖,仍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而青壮劳动力的外出务工,留下老人和妇女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劳动力的相对不足,对农业生产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绝大部分有外出务工的家庭农业生产仅满足于自给自足,无法对市场做出更大贡献,使土地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二)劳动力出路不畅。目前,我市小城镇建设和乡村工业发展速度还不快,发展方向单一、带动力不强,制约着农村劳动力转移。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势头虽比较强劲,但总体经济规模不大,吸纳劳动力的数量有限。城市对从事体力劳动的岗位已近饱和,难以再扩大规模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乡村实现现代农业、改善产业结构,可以吸纳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但因受资金、人才、技术、土地等条件的限制,在现阶段也不能实现大规模的转移。
(三)现行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拥有了自主择业的权利,但在户籍方面仍然难以得到身份上的转变。这种户籍制度导致大量的农村打工者在城市长期工作却难以得到城市户口,不能有和城市人同等的待遇,大多数农村务工者都干着城里人不愿干的“粗、重、脏、累、差”的工作。
(四)劳动力就业环境有待改善。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不断出台对农民工保护政策和加大对农民工保护力度,但农民工超时加班问题相当严重,个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再加上不太健全的制度因素和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使绝大多数农民工不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参加任何劳动保险,导致农民工在就业时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被雇主或企业(单位)强迫缴纳押金、保证金或扣留身份证件的情况时有发生。
(五)留守老人和儿童问题突出。老人病了缺人照顾,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不利于健康成长。
三、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建议
(一)深化体制改革,逐步消除体制性障碍
当前,要畅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就必须对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把对农民工一些不合理的待遇制度进行改革。一是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政策上逐步保障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地位的平等,为农民工创造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生存发展条件。二是继续改革劳动就业制度。统一城乡就业政策,消除农民工进入城市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在就业政策、就业安排上使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同等的待遇。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三是继续改革与户籍制度密切挂钩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农民工社会保障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
(二)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规模,支持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务培训基地,发展订单式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三)继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一是坚持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继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入大中城市就业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努力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二是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向城镇合理有序流动。要以现有的县城和少数中心建制镇为重点,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切实发挥小城镇在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
(四)鼓励引导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
建设新型乡村工业试验区,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设,为志在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搭建创业平台,积极引导、鼓励外出转移劳动力返乡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农民,有针对性地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能力。努力营造诚信环境、和谐氛围,为农民工提供大胆创业、放心创业的平台。
总之,农村劳动力迫切需要政府能够提供劳务输出信息和维权服务,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继续采取适当的方式免费对其进行培训,让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拥有一技之长或多项专业技能,提高竞争力,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扩展其就业空间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