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简称为“三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也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解读、分析“三上”企业的发展状况,对于促进“三上”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和推进三门峡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今年年初,三门峡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以“一高两化”为方向的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的总体目标。如何把这一目标尽快变成具体行动,启动新一轮经济大发展的新动力,本文就三门峡市“三上企业”发展现状作简要分析,供领导参考。
一、“三上”企业发展的基本现状
(一)企业数量持续增加,规模工业占居一半。近年来,三门峡市抢抓建设中原经济区、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历史机遇,扎实推进“四大一高”战略,突出“开转合实”,加快转型发展,不断扩大对外合作,大力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了各类经济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单位数持续增加。2012年当年新增的“三上”企业累计达10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36家,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24家。这些新增企业为三门峡市经济总量的提升和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2012年末,三门峡市共有“三上”企业1243家。比2011年净增64家,增长5.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609家,占49%;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71家,占13.8%;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5家,占10.9%;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219家,占17.6%;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72家,占5.8%,重点服务业37家,占3%。
2012年三门峡市“三上企业”分布情况
县市区 |
总计 |
工业 |
建筑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房地产开发业 |
重点服务业 |
全 市 |
1243 |
609 |
171 |
219 |
72 |
135 |
37 |
市 直 |
61 |
18 |
15 |
|
|
13 |
15 |
湖滨区 |
232 |
43 |
69 |
53 |
31 |
31 |
5 |
渑池县 |
223 |
142 |
14 |
46 |
12 |
8 |
1 |
陕 县 |
100 |
37 |
15 |
16 |
4 |
22 |
6 |
卢氏县 |
103 |
47 |
10 |
29 |
5 |
9 |
3 |
义马市 |
130 |
82 |
13 |
14 |
8 |
13 |
|
灵宝市 |
318 |
216 |
21 |
40 |
11 |
25 |
5 |
开发区 |
51 |
10 |
13 |
13 |
1 |
14 |
|
集聚区 |
25 |
14 |
1 |
8 |
2 |
|
|
(二)产业集聚区优势明显。截止2012年底,三门峡市7个产业集聚区内“三上企业”单位共计240个,比上年末增加40个,增长20%。占全市三上企业单位总数的19.3%,其中,工业企业155个,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25.5%;建筑业21个,占全市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总数12.3%%,房地产业19个,占全市房地产企业总数14.1%;批发零售业39个,占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总数17.8%。产业集聚区内“三上”企业单位数最多的是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61个),其次是渑池县产业集聚区(49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最多的是渑池县产业集聚区(42个),其次是义马市煤化工产业集聚区(33个)。2012年全市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48.29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3.8%。 2012年末,全市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末从业人员 10.26万人,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年末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48.1%。
2012年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三上企业”分布情况
名 称 |
合计 |
工业 |
建筑业 |
房地产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重点服务业 |
合 计 |
240 |
155 |
21 |
19 |
39 |
1 |
5 |
渑池县产业集聚区 |
49 |
42 |
1 |
|
6 |
|
|
陕县产业集聚区 |
10 |
8 |
|
|
2 |
|
|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 |
8 |
8 |
|
|
|
|
|
义马市煤化工产业集聚区 |
44 |
33 |
1 |
2 |
8 |
|
|
灵宝市产业集聚区 |
25 |
21 |
|
|
4 |
|
|
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 |
61 |
14 |
15 |
16 |
11 |
1 |
4 |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 |
43 |
29 |
4 |
1 |
8 |
|
1 |
(注: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企业单位数分别包含有市直和陕县部分企业)
(三)企业分布相对集中,县域之间差异明显。从“三上”企业在各县(市、区)分布情况看,灵宝市企业最多,共318家,占全市总数的25.6%,其次是湖滨区和渑池县,其企业个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8.7%、17.9%。,其他县(市、区)企业单位相对较少,所占比重大多在10%以下。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灵宝市和渑池县,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35.5%、23.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主要集中在湖滨区和渑池县,分别占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24.2%、21.0%。灵宝、湖滨、渑池三个县(市、区)的企业数占到了全市总数的62.2%,它们共同构成全市最重要的经济板块,成为引领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四)企业总数居全省第十五位。截至今年2012年底,河南省共有“三上”企业40937家,三门峡市“三上”企业数量在全省十八个省辖市中居第十五位,占全省比重的3.0%。全省“三上企业”分布数量较多的是郑州市、洛阳市和南阳市,分别比三门峡市多6386家、2493家和1895家;全省“三上企业”分布数量较少的是漯河市、鹤壁市和济源市,分别比三门峡市少206家、351家和769家;分专业来看,三门峡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9家,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3.2%,居第十五位;限额以上贸易企业291家,占全省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总数的3.3%,居第十三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5家,占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总数的2.5%,居第十四位;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171家,占全省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总数的2.9%,居第十四位;重点服务业企业37家,占全省重点服务业企业总数的1.8%,居第十六位。
(五)从业人员比重较大。伴随着“三上”企业数量逐年增加,规模日益扩大,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12年末,三门峡市“三上”企业从业人员数达到了28.64万人,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64.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从业人员最为集中的行业,其年末从业人员数达21.33万人,占全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1.4 % ,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47.8%, 2012年“三上”企业全年累计为就业人员发放工资134.15亿元,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97万元,对稳定全市城乡居民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三上”企业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大、贡献率高。“三上”企业在三门峡市经济的发展中作用凸显、贡献突出。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74.78亿元,比上年增长15%,占全市GDP的58.7%。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91.6%。从“三上”企业缴纳的税金情况来看,2012 年“三上”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为75.06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71.1%。此表明,“三上”企业是支撑全市各产业经济总量的主要因素。
二、 “三上企业”发展值得关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三门峡市“三上”企业得到较好的发展,但与全省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企业数量和规模有待提升。
(一)“三上企业”总量偏少,比重偏低。2012年三门峡市“三上企业”单位数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11.9%,比全省低2.7个百分点。“三上”企业单位数仅占全省总数的3.0%。在全省十八个省辖市中居第十五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资质以上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分别占全市同类企业总数的17.6%、8.3%,37.6%和1.8%。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资质以上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重点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比全省低3.3、9.3、0.4个百分点。在全市企业法人单位总数中,工业企业不仅成长速度慢,且内部产业结构亟待优化,重工业在全市工业中仍把持绝对优势,占据94.8%的份额,其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建筑和房地产企业的获得资质的比例偏低,还有超过一半的企业未获得资质等级;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行业类似个体经营户的小公司、小单位居多,对扩大全市经济总体规模,推进全市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的带动作用不够大。服务业中的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旅游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仍显不够。
(二)退出“三上”统计范围的企业较多。2012年三门峡市有71家企业因生产经营不正常等原因获准退出“三上企业”统计范围。其中工业41家,建筑业5家,批发零售业17家,住宿餐饮业6家,房地产开发业2家。其退出的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需求不断变化,企业缺乏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导致企业产品滞销,效益下滑,在“三上”企业队伍中掉队,退为“三下”企业。二是政策性关闭,淘汰落后产能。针对原料消耗快、能源成本高、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国家政策限制企业发展。四是受市场价格上涨、原材料缺乏等原因,导致资金短缺,生产链条断裂,企业被迫陷入停产僵局。五是由于顺应市场和企业自身发展,选择改制、合并或搬迁,导致暂时性关闭。
(三)“三上”企业中高技术企业单位数偏少,占经济总量偏低。高技术产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都比较高,对快速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带动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聚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起着重要作用,是最具发展潜力和发展活力的国民经济行业。2012年,三门峡市60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仅有24个企业涉及高技术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9%,完成工业增加值9.2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仅为1.4%,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明显不足。
(四)产业聚集区功能有待强化。2012年,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范围内“三上”企业个数共有240家,占全省产业集聚区内“三上”企业总数的2.5%,在全省十八个省辖市中排名第十六位。全市产业集聚区范围内“三上”企业个数占全市“三上”企业单位总数的比重为19.3%,比全省的24.1%低4.8个百分点。
三、培育扶持“三上企业”的几点建议
“十二五”以来,三门峡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前所未有的机遇期,按照市委提出的要围绕打造中原经济区重要支撑、区域合作示范城市、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三大战略定位”, 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转型升级取得新突破的奋斗目标,三门峡市必须加快“三上”企业发展步伐,促进全市“三上”企业扩总量、提规模,调结构、增效益,强管理,上水平。因此,积极做好“三上”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工作,已成为全市“求转、求进、求实”的关键发力点,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扶持,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多措并举推动“三上”企业进入发展快车道。
规模接近“三上”企业标准的“准三上企业”最有可能发展成为“三上”企业。因此,对有潜质的“准三上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对工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重点,围绕延长产业链,培育壮大一批规模以上企业,积极扶持小企业做大做强。要以国家宏观政策稳增长为核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资金、生产和销售方面的问题,千方百计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在财政、金融、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帮助暂遇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救活一批企业,扶持一批企业,发展一批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在发展中寻求合作伙伴,实现“强强联合”和“扶优扶强促小”,确保全市各行业“三上”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催生”新的“三上”企业。
要利用三门峡市区位、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规模以上企业总量,实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目标。在具体做法上,建议政府成立由发改、财政、经信委、商务、建设、工商、国税、地税、统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三上”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三上”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及措施,鼓励支持“三上”企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要做好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工作,通过开展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鼓励大中型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物流服务业务分离出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成立独立的物流运输公司、仓储公司,提升三门峡市现代物流水平,壮大服务业经济总量和比重。
(二)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三上企业”快速发展。
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的聚集作用,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规模优势企业的聚集区和对外招商引资的窗口,引导中小企业向区内集聚,实现“引进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目标。当前,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已处于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把发展产业集聚区作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要着眼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生产要素向产业集聚区集中,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在增强招商实效、创新开发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优化园区发展环境,从而促进“三上企业”的快速发展。
(四)以高新技术行业为引领,提升规模工业的核心竞争力。
全面提高全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三门峡市工业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保障。要引导企业树立强烈的自主创新意识,把自主创新摆在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扶持作用。通过财政、税收和政府相关政策落实等手段引导和鼓励企业主动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围绕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光伏及新能源等高科技重点领域展开,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实现由“制造力”向“创造力”的转变,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决策、投资、开发、成果转化和受益的主体。
(五)加强部门配合,强化企业统计,力争“达标”企业应统尽统。
一是要加强部门配合,特别是工商、税务、质监、消防等部门,要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开辟绿色通道,为达到“三上”企业标准的企业在证照办理上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早纳入“三上”企业统计范畴,同时,地方政府要制定 “三上企业”发展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申报进入“三上”统计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三上”企业培育库,把那些有潜力、能拓展和有挖潜能力的“三下”企业纳入“三上”企业培育库,帮助其成长,使其做大做强,成为“三上”企业。三是积极做好“三上”企业的入库申报工作,密切关注新建产业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积极组织排查和申报,确保规模达标、手续完备、统计规范的企业及时纳入“三上”企业名录库,做到应统尽统;;四是强化企业统计,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为真实、全面反映全市经济发展情况奠定基础。
注:“三上”企业统计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资质内建筑业: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并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重点服务业: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或全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