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门峡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012年,三门峡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全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201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906.4元,较上年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分别高于全省、全国0.2和0.8个百分点。
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08.4元,比上年增加 439.7元,增长17.8%。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36.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45.0%。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转移步伐加快,外出从业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外出从业收入930.6元,同比增加171.5元,增长22.6%。二是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带动全市农村居民劳务收入快速增长。2012年三门峡农村本地雇工价格一般为100—150元/天,加之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各地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直接刺激了农村居民在本地务工收入的增加。全年农村居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人均为1782.9元,同比增长15.8%。
(二)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加,保障了农村居民增收的基础
201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达4515.3元,比上年增加473.0元,增长11.7%,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57.1%,对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8.4%。在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人均农业纯收入2792.0元,增长10.2%;牧业纯收入609.2元,增长3.1%;非农产业纯收入1015.5元,增长22.2%。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全市农业获得丰收。2012年,三门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加之风调雨顺的气候条件,农业科技的应用推广,使全市粮食产量跃上新台阶,粮食总产量达66万吨,比上年增长5.5 %,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同时,水果、烟叶、食用菌等主要农产品也获得了好收成,种植业产品价格增长5%,主要农产品量增价升,对农村居民增收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二是非农产业发展步伐加快,拉动非农产业收入增长显著。各地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社会服务业等行业,鼓励农村个体、私营、民营经济竞相发展,农村居民家庭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收入领域不断拓宽,农村居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占农村居民收入的比重也大幅提高。
(三)各项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农村居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村居民得到的利息、租金、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以及出租农业机械等财产性收入逐年提高。同时,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农合大病补偿报销标准的提高及各种财政支农补贴的增加,直接带动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126.6元和356.1元,同比分别增长12.0%和16.8%。
二、制约农村居民增收的因素
(一)农产品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影响农村居民增收
近年来,从禽蛋、生猪等主要农牧产品产销与农村居民增收情况看,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并存。由于农产品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加上农产品深加工和集约化程度低、附加值少,而主要农牧产品生产能力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出现周期性波动,农牧产品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影响农村居民生产的信心,从长远看也影响着农村居民增收的潜力。
(二)农业生产资料和用工成本大幅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有限
近几年,土地承包价格、雇工价格、主要农资价格普遍上涨,农村居民生产费用大幅增加,效益下降,农村居民在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农村家庭经营成本也相应增加,难以走出“增产不增收”的境地。
(三)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上涨压力加大
随着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减少,农村居民增收更多是依靠工资水平的上涨,但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一些小企业经营困难,面临着产品出口形势不乐观、产品库存增多、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企业盈利空间受限等问题,难以支撑过高的用工成本,工资水平持续上涨将难以为继,工资性收入要持续快速增长面临困难。
(四)农村居民素质整体不高,就业技能明显不足
农村居民文化水平低,掌握的劳动技能单一,加之近几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部分外出打工,农业生产主要是老人、妇女耕作,在产业结构调整上,认识程度不高,对发展特色产业缺乏技术能力,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也是制约劳务输出数量,特别是转移层次提高的重要因素。劳动力文化程度低,进厂培训接受能力差,导致培训效果不明显,培训后安排就业岗位时只能干出卖劳动力的累活,且工资待遇较低,直接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
三、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多渠道扩大农村居民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比重
工资性收入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虽然近几年来,全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2012年已达36.8%,但与家庭经营纯收入57.1 %的比重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发展县域经济,扶持本地企业,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用工需求及工资水平的上涨,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培训规模,不断增加农村居民就业能力,推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
(二)进一步加快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稳定农资价格
保持农产品价格适度上涨对农村居民增收有较为重要的作用,要让农产品价格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同时,要继续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的积极性,让农村居民真正从农产品价格上涨中获得利益。要继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农产品的市场调控,确保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强化市场价格运行监测和信息服务,指导农村居民合理安排生产;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遏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切实维护农村居民利益。
(三)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鼓励发展“创业”经济
要抓住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机遇,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升级,改善创业环境,扩大创业领域,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实现创业的生动局面,有效带动农村居民家庭经营非农产业收入和务工工资水平的迅速增长。要加大税收、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农村居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合法经营的二、三产业业主,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减免税费,鼓励农村居民在二、三产业领域内自主创业,拓宽增收渠道,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转移。
(四)继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居民素质
通过技能培训使农村居民掌握一技之长,建立订单式企业用工培训,提高用工的供需结合。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权益,使农村居民在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能够与城市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稳定农村居民务工收入,让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