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4]118号),及省分配我市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按照规定的评选范围、推荐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经逐级推荐,市经普办综合审核,报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批准,现将拟推荐省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先进集体2个:
陕县统计局
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
先进个人5个:
袁建春(三门峡市统计局)
刘培静 (湖滨区统计局)
杨 峰(义马市统计局
袁立东(渑池县统计局)
杜元恒(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单位(个人)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市经普办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果公示单位和个人存在影响评选问题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三门峡市统计局普查科收,邮编:472000。
举报电话:0398-2826147。
三门峡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