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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 2020-03-09 10:54
来源: 统计局


3月5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三政〔2020〕2号),标志着三门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明确,此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三门峡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市、现在市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是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要求,要坚持依法普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通知》强调,要严格质量控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意识,秉承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查实情、报真数。要严格普查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管理,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把普查质量控制落实到普查的各个工作阶段和环节,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通知》指出,本次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等采集数据。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为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范付中为组长,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20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门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三门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