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三统函〔2023〕13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30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印发了《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tar.gz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