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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四上”企业入库分类指导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4-29 10:15
来源: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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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全市经济运行调度暨推进黄河流域(三门峡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全市“四上”企业入库工作,按照三门峡市统计局《“四上”企业入库分类调研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统计局组织六个指导小组于3月下旬分赴全市8个县(市、区)开展调研,通过部门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四上”企业入库、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全市“四上”企业总体情况

(一)全市“四上”企业在库情况

截止3月底,全市共有“四上”企业1407家,去年同期1401家,增加6家。其中:工业企业392家,建筑业企业175家,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87家,住宿和餐饮业企业75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208家,其他服务业企业170家。

分县(市、区)看:湖滨区357家,陕州区213家,渑池县172家,卢氏县111家,义马市125家,灵宝市279家,开发区78家,示范区72家。

(二)全市“四上”企业入库情况

截止3月底,全市共入库“四上”企业75家,较上年同期减少51家。其中:工业企业23家,建筑业企业3家,批发零售业企业34家,住宿餐饮业企业7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企业2家,其他服务业企业6家。

分县(市、区)看(按入库数量多少排序):灵宝市33家,陕州区12家,渑池县7家,义马市7家,湖滨区6家,示范区6家,开发区3家,卢氏县1家。

二、各县(市、区)“四上”企业调研情况

(一)湖滨区、开发区:三产占比高,受疫情影响大

湖滨区与开发区的企业大部分集中在城区,三产比例较大,截止3月底,湖滨区共有三产企业241家,占全区357家的67.5%;开发区三产企业53家,占全区78家的67.9%。受疫情因素影响,三产企业疫情过后经营情况不佳,复工复产后居民旅游、消费热情需重新培养,均会导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尤其是一些接近四上规模的企业,由于营业收入减少,达不到规模无法入库。

(二)卢氏县:四上企业数量少,经济体量小

卢氏县“四上”企业总数在全市中相对较少,仅高于开发区和示范区,县内“四上”企业主要分布在产业集聚区、城关镇、东明等几个乡镇,各乡镇企业数量分布不均衡。2016-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年均8.5%以上增速,但经济总量依然较小(2018年98.73亿元,全省县区最低)。受总量制约,企业储备还是明显不足,利用政策培育优质企业方面存在差距。

(三)灵宝市:入库单位逐年增多,入库力度不断加大

今年前3个月,灵宝市共新增“四上”企业33家,入库总量居全市各县(市、区)首位。通过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四上单位”储备库、加大业务培训指导和宣传引导等方式,确保达标“四上”企业都能及时主动申报入库。

(四)渑池县:入库总数低于退库总数

截止3月底,渑池县“四上”企业共172家,去年同期为201家,同比减少29家。今年前3个月新增“四上”企业7家,去年同期为26家,同比减少19家。2016年-2019年,渑池县“四上”企业数分别为286家、260家、192家、172家,呈逐年减少态势。

(五)义马市:新增入库数量较少且专业间分布不均衡

2019年全部四上企业入库单位27家,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占20家,工业5家,住宿和餐饮业和服务业各1家,建筑业和房地产无新增。工业企业5家企业中有三家属于义煤拆分企业,实际新入库企业只有两家,规模不大,对全市工业的贡献作用不明显。

(六)陕州区:入库单位较多,但规模偏小

一是新入库企业规模小,对全区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弱。入库的四上企业,都是勉强达到国家入库标准,企业规模和营业收入小,保持稳定增长后劲不足。 二是结构不合理,二产仍占主导地位,并且以传统工业为主,2019年新上规模以上工业以采矿和棕刚玉等重工业为主,高新技术企业少;三是贸易企业入库的批发业多数为总部经济企业,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少;四是在库项目剩余投资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3.7个百分点,为全市最低的县区。五是大个头项目太少,完成投资对小项目依赖明显。

(七)示范区:入库企业结构较为单一

由于示范区的特殊性和地域面积制约,经济结构较为单一,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没有涉及。“四上”企业入库工作一直侧重于工业,但今年还没有新建完工企业,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老企业,拟定入库的企业也是以小变大带着基数入库,对本地区的经济拉动作用偏小。

三、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一)新入库企业规模小,且行业结构不合理

一是入库的四上企业,都是勉强达到国家入库标准,企业规模和营业收入小,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较弱,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后劲不足。二是新增的“四上”企业中,二产仍占主导地位,并且以传统工业为主,高新技术企业少;三产中贸易业入库的多为批发业,且总部经济较多,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少。

(二)企业配合程度不高,主动入库积极性较低

一是企业入库后需要专兼职统计人员履行联网直报工作义务,增加企业负担,导致企业入库积极性不高。二是企业入库有顾虑,怕税务部门掌握实际收入信息,增加税收负担。三是入库材料较多,企业入库热情不高,入库需提供企业近期的利润表和税务局加盖公章的税表,一些企业对此表现出厌倦情绪,主动配合不够。

(三)疫情冲击不可忽视,退库问题亟需关注

一是疫情期间经济增长整体放缓,甚至有些行业出现短暂“停摆”,致使一些原本已经达到或接近“四上”标准的准“四上”企业,由于营业收入减少,达不到规模,短期内无法入库。二是民营企业应对疫情措施单一,订单减少、资金紧张、税费负担加重等问题频现,发展后劲堪忧,企业经营困难直接导致企业经营规模缩水,也会导致今年因规模不足退库单位数量的增多。

四、对“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夯实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一要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细化分工,发改委、工信、商务、住建、税务等部门要联合摸排,压实各职责部门责任,做到入库工作有保障。二要建立准“四上”企业信息库。利用税务、社保等部门的行政信息进行整理比对,筛选出符合“四上”标准的企业,并及时做好排查和企业入库准备,使“四上”企业申报工作有的放矢。

(二)加强宣传服务,强化业务培训

一是加强统计法宣传,使企业自觉承担统计报表义务,明了统计工作流程,消除企业戒备心理和抵触情绪。二是提供入库指导服务,协助企业了解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和时间节点,确保“四上”企业入库数量和质量。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及时普及企业入库的新变化和新要求,适时组织到先进地区学习观摩,不断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申报通过率。

(三)建立奖惩机制,加大培育扶持力度

一是对全年完成“四上”企业入库目标的县(市、区),以及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单位和统计人员实行奖励政策;对已达“四上”企业规模但拒绝入库、刻意瞒报的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具有创新实力的民营企业,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疫情期间,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对困难民营企业酌情给予减免或延迟缴纳部分税费,促进稳定就业。三是加大培育力度,重点培育接近“四上”标准的企业;对已达到“四上”标准的产业活动单位和大个体户,积极引导其注册为法人企业,实现注册登记的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规上市”的良性通道。

(四)完善顶层设计,确保“应入尽入”

一是优化入库时间界定方式。按照制度规定,新增企业入库应为上年10月1日后开业企业,但在审批过程中,多以登记注册时间进行新开业企业认定,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大型超市、饭店、宾馆登记注册后需较长时间进行装修、备货、消防验收等诸多复杂程序,登记注册时间到正式开业时间间隔较长,而以登记注册时间来界定新增不尽合理。二是优化纳税人身份界定方式。制度规定,民办学校入库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非一般纳税人达到入库标准的情况,仅凭纳税人身份来界定也不尽合理。